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出炉:完善与知产相关的反垄断领域立法

首页 2021-09-27 17:34:22

顶层设计出炉,未来15年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蓝图已绘就。

据新华社9月22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等六方面的重点任务。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出炉:完善与知产相关的反垄断领域立法

《纲要》发布。

《纲要》提出分阶段实现发展目标: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有知产专家告诉南都记者,《纲要》的亮点在于强调要从追求知识产权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同时因应未来发展,回应了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2008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经过十余年发展,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明显进步。今年9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排名由2013年的第35位升至2021年的第12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

多位专家表示,《纲要》是对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延续与发展,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东晓告诉南都记者,过去十多年,国内知产的数量增长迅速,比如专利申请量已位居全球第一,但科技成果转化仍是很大问题。类似垃圾专利、商标抢注等现象背后反映了知识产权的质量仍需提升。

他认为,“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强化知识产权运用被提到新的高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纲要》从强调知识产权数量向强调质量转变。”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围进一步指出,《纲要》指引了我国抢抓未来15年知识产权战略机遇期的目标和任务。在此15年期间,中国需要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双重压力。一方面来自外部竞争的压力,包括科技、贸易和市场等多维度的挤压;另一方面则来自国内经济成长的瓶颈突破压力。

“破解双重挑战的关键举措就是‘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通过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的创新发展。”周围说。

南都记者注意到,《纲要》在战略背景中提到,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到203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

针对发展目标,《纲要》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

在预期性指标方面,《纲要》提出到2025年,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南都记者注意到,要实现这些指标已具备一定基础。2021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11.46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1.6%。在版权方面,2019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7.32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比重为7.39%。

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的一次发布会上提到,“十三五”期间,中国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20年达到86.8亿美元,年均增长51.6%。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额由848.5亿元提高到2180亿元。

此外南都记者发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明确指出,到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件。这一指标为首次设定,替换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据申长雨介绍,这将有力推动实现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至于到2035年,《纲要》设定的发展目标为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关注与竞争法衔接问题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纲要》明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六大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等。

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纲要》要求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还专门提出要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周围告诉南都记者,新技术的突破已成为产业加速发展的内在动力,以新技术催生新产品、培育新产业、开拓新市场成为新时期国际竞争的鲜明特点。而生物、物理和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深刻地改变着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及竞争格局,这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极大挑战。

为回应新技术带来的挑战,《纲要》明确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同时《纲要》提到,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适时扩大保护客体范围,提高保护标准,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在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纲要》也关注到滥用知识产权的问题。其中明确制定修改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立法。

据南都记者了解,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包括权利人在行使知识产权过程中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或者不合理地限制市场正常竞争。如果经营者出现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将受《反垄断法》规制。

马东晓告诉南都记者,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垄断性权利,比如专利是以公开来换取垄断。如何平衡两者的关系——既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又防止出现滥用权利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出品:南都反垄断课题组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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