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关于推荐申报“五六旅图”联盟单位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 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结合协会工 作实际,打造“五六旅图”品牌,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六旅图”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 56 个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然人文禀赋资源,致力于打造让各族 人民喜爱的系列特色高端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形成既有鲜明政 治意义、丰富文化内涵,又有巨大经济潜力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 全新旅游版图和旅游品牌。
按照有关工作方案安排,请各地推荐申报“五六旅图”建设 重点项目联盟候选单位。相关要求如下:
一、属于少数民族世居地
是某个或某几个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具有长期聚居稳定性和 文化独特性的社会特征。
(一)长期定居性——世居民族需在特定地理区域内连续居住 - 1 -数代人,形成村庄、街道等稳定的居住聚落。
(二)文化原生性——需在特定地理环境与生态系统中自发形 成、未经改造的特色文化,保留语言、节庆、民俗技艺等独有文化 符号,体现少数民族群历史记忆与精神内核。
(三)认证权威性——须属于国家认定的 55 个少数民族范畴, 且其群体生活的聚居地须符合“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 活、共同文化心理”的民族特征。
二、民族传统活态呈现,文化遗产有机延续
通过原住民生活延续、文化创新与产业协同,实现特色少数民 族世居地的动态保护与发展创新。
(一)常住人口聚居——申报地内主要为原住民常居生活,且 当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常住人口的 50%。
(二)生活场景延续——保留并延续传统村寨或街区的自然环 境、建筑风格、文化艺术、生活空间、手工技艺、节庆习俗等,真 实呈现少数民族世居地的传统生活场景。
(三)在地产业基础——当地居民积极参与旅游业,如民宿经 营、导游服务等新兴产业,本地农副产品、特色产品具备一定特色。
三、适宜的规模
少数民族村寨的规模因地区和民族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村域面积——村寨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建议村域面积不 小于 20 公顷,且有明确的村寨边界,旅游接待能力≥2000 人/日。
(二)人口规模——村寨少数民族聚居户数≥50 户(200 人), 村寨内提供具有“吃、住、行、游、购、娱 ”等的旅游经营性产 - 2 -业,文化产业有一定基础。
(三)传统建筑群——村寨建筑风格有一定的地域性,优选具 有完整的房屋建筑体系或体现少数民族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群,传 统民居建筑群规模≥20 户。
四、旅游设施完善健全,接待服务人性高质
基于系统性、人性化与可持续性的原则,具有符合国家标准、 体现地域特色、符合现代旅游需求的各类公共服务和旅游服务设 施,管理和服务机制顺畅。
(一)基础公共设施——具有良好的外部交通、便捷的交通枢 纽和完善的内部道路,确保游客可达性与内部动线流畅;具有消防 系统、医疗急救、监控设备、应急疏散等安全设施;具有给排水系 统、电力通讯网络、卫生设施及绿化环保设施等完备的公共设施, 可承载相当规模的旅游活动。
(二)接待服务设施——涵盖银行网点、邮政服务及便利店等 商业服务设施,满足游客基础消费需求;具有包括饭店、美食街、 特色餐厅、星级酒店、特色民宿等食宿服务设施;具有游客中心、 多语种标识系统及无障碍服务等导览服务设施。
(三)智慧服务设施——具有预约平台、客流监测系统及智能 导览设备等数字化管理系统。支持多语种扫码支付终端,拥有虚拟 场景交互装置。
五、民族三交底蕴丰厚,文旅格局融合创新
认真落实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促三交的部署要求,高 度重视旅游业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独特作用。
(一)历史三交资源:聚焦历史上多民族共生共融的地区,具 有完整性、丰富度、组合度较好的“三交”历史文化资源,且在全 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独特性。
(二)现状三交格局:已开发建成有一定基础的旅游景区或旅 游目的地,核心资源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挖掘利用,并通过创新文旅 多元融合发展路径,将民族地区特色旅游资源转化为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构建起旅游促民族三交新格局,有效推动 了民族文化传承、经济互嵌与社会联结的综合发展。
(三)客源市场规模:近三年年均游客接待量在 10 万人次以上, 省外游客占比达 20%以上,并形成固定客源输送渠道。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确认正式联盟单位, 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打造成“五六旅图”网红打卡地,高质量发展 的发动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
附件: “五六旅图”重点项目联盟候选单位申报表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联 系 人:赵小猛 18513267716
电子邮箱:mupacc@163.com
附件 “五六旅图”重点项目联盟候选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