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精神和《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经过严格评审并经公示,确定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的49项标准为2019年度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其中 31项为“品字标”团体标准,占比63%。
名单如下:
(红色字体标出为“品字标”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精神和《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浙江省标准化协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经过严格评审并经公示,确定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的49项标准为2019年度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其中 31项为“品字标”团体标准,占比63%。
名单如下:
(红色字体标出为“品字标”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