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嬗变

首页 2020-03-26 09:32:45

顾聪,刘颖,吕本富

文章来源:数字经济研学会》公众号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平台经济逐渐融入到了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腾讯的微信,阿里的天猫,以及去哪网,美团等等,这些平台都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平台垄断问题也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19年全球十家市值最大的公司中,有七家都是平台型的公司,其中就包含我们的阿里巴巴和腾讯,而美国的亚马逊,Alphabet(google),Facebook,更是近十几年欧美反垄断调查的重点关注对象。

然而,目前的反垄断法均是以工业时代的传统市场经济形式为理论基础而制定的,而平台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首先,平台经济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本身就存在“赢者通吃”的特征,倾向于寡头的形成,而这种市场结构本身在通常情况下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同时,在平台经济中,平台企业的市场势力也很难用传统经济学中的方法去衡量,而垄断行为的形式和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也与传统市场经济中的情况有所不同。因此,现在很多研究平台经济学的学者均认为,传统市场经济中的反垄断理论不能直接套用到平台经济学当中。

一 我国反垄断法概况

我国的反垄断法中禁止的垄断行为分为两个层次:禁止有竞争关系企业进行的行为(十三条)和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进行的行为(十七条)。

下表是几个较受关注的平台问题在反垄断法中对应的相关法条。

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嬗变

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中,第十三条中只对合谋和分割市场等行为进行了禁止,而价格歧视,限制交易等更加常见的垄断行为只在十七条中,即只针对拥有市场支配力的企业进行禁止,同时市场支配力又只存在市场占有率这一条量化指标,这就导致市场占有率的计算成为了反垄断问题的核心。

然而,市场结构主义的反垄断理论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受到了诸多挑战,市场结构的垄断可能是市场规律作用下的产物,这对于平台经济更为明显,平台天生具有规模经济的特性,平台服务由少数几家企业来提供往往是经济最优的。

二 市场占有率在平台经济反垄断分析中存在诸多问题

1.平台经济市场结构的特殊性

在平台经济中,商家,用户和平台组成了一个双边市场,市场结构与古典经济学中的市场结构完全不同。因此,平台市场的竞争结构,平台企业的市场支配力等因素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也要复杂得多。

2.平台的二重性

市场占有率这一指标的一个核心就在于市场的划分,只有能够明确如何划分市场的范围,市场占有率这一指标才有意义。然而,平台具有二重性的特点,本身就具有企业和市场的二重特征,加上信息经济创新不断,使得原本清晰的边界模糊,这就给市场的划分带来了挑战。

3.市场的快速变革与潜在竞争者威胁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市场占有率带来的市场支配力和行业壁垒与工业时代相比已经大大减小。

三 决定平台市场势力的关键因素

1.交叉外部性

交叉外部性指平台一方用户的增加会提高另一边用户的福利水平,平台的双面性和交叉外部性是平台型经济区别于其他普通经济模式的核心特征,因此,几乎所有分析平台经济垄断问题的文章都会从平台的交叉外部性出发,由于平台双边市场的特性,使得消费者(用户)规模为先,供给方规模为后,用户一方在交叉外部性中更为重要。

2.单宿与多宿

有多少用户或商家只选择一家平台,多少选择多家平台,即单宿和多宿的比例,也是影响平台定价权的重要因素。从直观上很好理解,如果用户都只使用一家平台,那么这些用户就是这一平台的垄断资源,平台的市场势力就会更大。

3.平台粘性

平台粘性指用户重复使用平台而产生的一种心理依赖。平台粘性会使得用户依赖于平台,即使在平台提供的交易条件发生一定程度的恶化,用户也不愿离开平台,可以理解为平台对用户的一种锁定。平台粘性无疑是影响平台企业市场支配力的重要因素,如果平台用户具有较高的粘性,那么通过交叉外部性,平台就可以向商家索取更高的费用。

4.转移成本

转移成本是换至另一平台所带来的客观成本,区别于平台粘性的心理成本。与平台粘性相同,转移成本是平台锁定用户的重要因素。对于商家来说,转移成本往往更加明显,转移成本越高,商家能够忍受的平台提价就越高,平台的市场势力就越强。

四 平台经济反垄断的核心

在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体系下,市场占有率计算成为了反垄断问题的核心,这在平台经济中会出现诸多问题。

反垄断的核心,应该是行为性质及对社会福利的影响,而不是对市场占有率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