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三明采购联盟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中药饮片联合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全国首批中药饮片联采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通知明确,2023年8月31日前,中选企业将供应清单内中选药品在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中心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品备货。9月8日起,全省参加中药饮片联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药店,按规定执行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通知明确要求落实约定用量,医药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药品入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我省将中药饮片联采中选药品货款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减轻供货企业压力,提高企业供应积极性。各地加强供应监测,及时督导企业保障供应。对不能及时足量保障供应的企业,将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
今年5月,省医保局按照“保质、提级、稳供”的思路,牵头中药饮片联采产生中选结果,21种中药饮片平均降价29.5%。